再次提醒!这七种东西别发朋友圈!

2022-06-13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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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刚刚结束

  高考考生注意了

  这几种东西千万不能发朋友圈!

  ①高考准考证

  ②个人身份证

  ③考生号及密码

  ④志愿填报表

  ⑤成绩单

  ⑥成绩查询页面截图

  ⑦个人录取通知书

  如果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从朋友圈或者其他社交平台获取到,可能会被利用实施精准诈骗!

  

  6月7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注意以下骗局:①“提前查分”骗局;②“补录名额、内部指标”骗局;③“补助金”骗局;④“填报志愿指导”骗局;⑤“伪造录取通知书”骗局。

  

  骗子有了新套路!

  不少人收到短信

  6月9日,浙江桐乡警方发布一则紧急预警。

  文中称,近日,有群众反映,自己收到了【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称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回放录像中,监控显示其有【疑似作弊】行为,要求其拨打省教育厅招生办的电话。

  

  对此,桐乡警方提醒:这是典型的短信诈骗!

  请各位高考生及家长注意,凡是收到招生办的电话或是短信,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和就读学校联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请勿盲目相信,尤其是要求缴纳费用删除作弊视频、缴纳保证金或是将钱转到安全账户的,均为诈骗!

  另据微信公号“厦门招考”消息,对于高考考生收到的类似短信,市教育招考中心回应称,

  高考作弊违规行为,不会用短信、电话、链接等非正式渠道通知。

  此外,考试录像回放审看现在也还未开始。如果高考中有作弊违规行为,会在高考结束后,经过多方核实通过文件形式下发

  误信高考加分

  家长被骗百万元

  而就在几天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披露的另一则高考诈骗案件,也引发关注。

  “向学校捐款可以奖励加分”“送礼问候拉近校方关系”……被告人周某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教育部招生审批表等文件,制造学生被浙江大学录取的假象,骗取该学生家长130余万元。

  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高考

  既要金榜题名

  也要火眼金睛!

  提高警惕

  谨防被骗!

 

 

  

  详细报道请关注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综合 / 公安部刑侦局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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