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金先生于2020年11月11日在索尼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台型号为KD-49X9500H的液晶电视,花费了6297.02元。“当时购买电视,我了解到有三年的质保期。之后在使用期间,电视屏幕出现了画面不动、接收不到信号、遥控器无响应的情况,因此我已经更换过两次主板。最近,电视屏幕又出现了黑色线条,我认为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希望商家可以延保一年,或者为我重新更换一台电视机。”于是,金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
消费者
购买的电视机多次出现问题 到底是不是质量问题?
消费者金先生:2020年11月11日,我在淘宝APP的索尼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台型号为KD-49X9500H的液晶电视,有三年的质保期。在“双十一”的活动优惠加上红包扣除后,我支付了6297.02元。但在使用期间,电视屏幕出现了画面不动、接收不到信号、遥控器无响应的情况,于是我便拨打了索尼客服电话,申请了报修。索尼客服帮我对接了维修站点后,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7楼sony杭州岳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我进行上门维修,更换了电视机主板。没过多久电视机又出现了类似的问题,于是我再次联系索尼进行报修,之后维修站点的工作人员再次上门为我更换了电视机主板。
5月30日,我发现电视机屏幕上出现了黑色的线条,于是我再次拨打索尼客服电话反馈情况,认为这款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并希望索尼能够为我的电视机延长一年的质保时间,但客服并没有同意我的诉求。我认为这样反复维修十分耗时耗力,希望索尼可以为我更换一台新的电视机,避免这样的质量问题反复发生。
商家
已了解消费者情况 会尽快核实联系
索尼官方客服:经过查询确实看到金先生5月30日曾来电进行报修,金先生的情况以及诉求我们已经了解了,我们会尽快核实情况并向上级反映,之后我们会联系金先生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随后,记者在网上找到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7楼sony杭州岳阳电子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拨通后,对方表示自己并不了解金先生的情况,等负责人上班后会再次联系记者。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双方应确定是否因质量问题导致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彩电属于《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实施三包的商品,在三包期限内,消费者享有商品包退、包换、包修的权利。本事例中,消费者的电视机已更换过两次主板,如此次电视机屏幕出现黑线仍因电视机质量问题导致,那消费者可以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要求商家换货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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