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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只有一套房, 被执行房产 要执行到位也要老有所居

文章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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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09: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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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吴法院江溪法庭接到来自新吴区执行局的电话,请求协助一起涉及东风家园社区居民的执行案件。

  严奶奶是个耄耋老人,老伴多年前就去世了。老伴在世的时候,老夫妻对家里的三套拆迁安置房进行了安排,直接将房子登记在了儿子王某的名下。王某是做工程的,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他人借了几百万。后来因为生意失败,难以还款,只能用房子抵押借款、偿债。到2023年,王某就只剩下一套安置房了,就是严奶奶居住的这一套。此时,债权人杨某等人的借款还没能归还,债权人持生效的判决书到新吴法院申请执行,王某名下仅剩的这套安置房成了唯一财产,经过评估拍卖等程序,该套安置房被成功拍卖成交,成交价格90余万元。

  但成交后却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房屋内居住的严奶奶后续居住问题如何解决。执行法官方庆富找到江溪法庭庭长戴雷,商量能否通过法庭与社区协调,妥善解决此事。一方面要依法与申请人沟通,预留严奶奶的租房基金,更为重要的是要对严奶奶的租房问题进行妥善考虑。

  社区对严奶奶的情况十分清楚,严奶奶希望继续租住在现小区内。然而,80多岁的老人租房何其困难,儿子王某也不出力,一时间竟找不到出租房。方庆富法官和江溪法庭的程加干法官向社区通报了相关情况后,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严奶奶现住房屋隔壁单元的相同楼层、相同户型的出租房源,严奶奶与房主也是熟识,双方沟通后,达成了租房协议。

  然而,租房基金是不是一次性给严奶奶?严奶奶年纪这么大,又不会存款、转账,只能现金保存,资金安全会不会有问题?法官询问严奶奶是否找合适的人帮其存储保管,定期向房东支付,严奶奶认为这是个好主意。社区积极配合,推荐了与严奶奶熟识的社区工作人员帮严奶奶保管租房基金。

  如今,在社区和法院的共同关心和帮助下,严奶奶已经搬进了出租房。新的房屋内,房东贴心地更新了一些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设施,让严奶奶住得更顺心。“这个事情麻烦了太多人,现在的结果我很满意,感谢大家!”新屋内,严奶奶对法院和社区的工作予以认可。(晓城 曾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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